2021年3月1日,溫州商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正式出爐,共計在浙江省招生300名考生,招生專業(yè)共計16個。詳情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溫州商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3637 浙江招生代碼:0126
第六條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第七條學校地址: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qū) 郵編:325035
第八條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專業(yè)均納入同專業(yè)普通培養(yǎng)體系,學生畢業(yè)后統一頒發(fā)經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溫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yè)生授予相應學科門類學士學位。
第三章招生專業(yè)與計劃
第九條學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0名,共16個本科專業(yè),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 招生類別 |
招生專業(yè)類 |
招生計劃 |
選考科目 |
學費 |
| 普通類 提前錄取 |
金融學類(含金融學、稅收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yè)) |
50 |
無 |
35000 |
| 外國語言文學類 (含英語、商務英語專業(yè)) |
30 |
無 |
||
| 新聞傳播學類 (含廣告學、傳播學、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yè)) |
50 |
無 |
||
| 工商管理類 (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 人力資源管理、會計學、 財務管理、審計學專業(yè)) |
120 |
無 |
||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yè)) |
50 |
物理 |
||
|
|
合計 |
300 |
|
|
第十條每位考生限報1個專業(yè)類,往屆生可以報考,填報計算機類的考生須滿足選考科目相應要求。
第四章報考條件與辦法
第十一條報考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2.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
3.學考科目均須合格;
第十二條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我校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書面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無須遞送紙質材料。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考生本人簽名(無需蓋章);
2.身份證(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如上傳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無法辨識,均視為報名無效。
第十三條學校將對考生的報名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招生網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叭灰惑w”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審核。
第五章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
第十四條網上報名:2021年3月2日—3月31日
綜合測試:2021年4月10日—4月11日
(視各專業(yè)報考情況確定具體日期)
第六章報考費標準:140元/人
第七章綜合素質測試程序
第十五條綜合素質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環(huán)節(jié),所有考生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入圍考生需于當日下午參加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1:8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名單。
第十六條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考察范圍及方式詳見《溫州商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說明》
第十七條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各專業(yè)類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入圍面試但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資格),入圍學生名單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于公示結束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 50% +面試(滿分為100分)* 50%。
第八章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十八條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九條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溫州商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yè)類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類一致,否則無效(入圍考生可自主選擇是否填報我校)。
第二十條學校按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并根據各專業(yè)類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成績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25%+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5分,B等計11分,C等計7分,D等計3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以上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含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均按四舍五入原則取小數點后3位,再進行相應計算。
第二十二條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等第計分方式與應屆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第二十三條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準。
第二十四條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yè)類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yè)類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學校錄取的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yè)類不設單科成績要求,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五條允許學生進校后參照普通類招生重新選擇或申請轉專業(yè),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明文規(guī)定不能轉專業(yè)的情況除外。
第二十六條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不予注冊學籍,已注冊的,取消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學校依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物價局(浙教計〔2018〕22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立多種獎學金,金額高,獲獎面廣。
第三十條學校選拔錄取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7-86689055。錄取結果將通過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或溫州商學院招生網(http://zs.wzbc.edu.cn)公布。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聯系方式: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577-86698888
學校網址:http://www.wzbc.edu.cn
招生微博:http://t.qq.com/wucczs
微信公眾號:zswucc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聲明:本文信息來源于溫州商學院招生網,由自主選拔在線團隊(微信公眾號:zizzsw)整理編輯,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管理員刪除。



























